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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肆

——一个更真实的武侠世界
《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作者: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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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村邻聚饮》一诗写道:“鸡跖宜菰白,豚肩杂韭黄。”说的是两道美味的农家菜—鸡足炖茭白、猪肩肉炒韭黄。《秋词》一诗写道:“乡闾老稚迭歌舞,灶釜日餍猪羊烹。”说的是丰收之秋,乡亲们烹猪宰羊、载歌载舞,庆祝丰年。
  
  由于猪肉是宋人餐桌上的常见肉食,宋代的生猪养殖业也相当发达—乡村里农家自己食用、待客的猪肉尚可自养自宰、自给自足,城市居民消费的猪肉必定来自市场供给,这就催生了以生猪销售为目的的养猪业。
  
  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画家特意画出了一群正在城郊觅食的猪,显示东京城外就存在发达的生猪养殖业。每天经南薰门赶入城内屠宰的那一万头生猪,至少有一部分就来自这些养猪场。元人笔记《续夷坚志》提到北宋时洛阳永宁县有一屠肆,“豢猪数十头”,这家屠肆同时又是养猪场。
  
  宋人笔记《春渚纪闻》中有一个叫韦十二的养猪户,养猪规模更大:“秀州东城居民韦十二者,于其庄居豢豕数百,散市杭(杭州)、秀(秀州)间。”数百头猪的养殖规模与今日的养猪场相比,当然不算什么,但放在八百年前,可以算是养猪大户了。
  
  从上述这些记载,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宋朝人不喜欢吃猪肉”“猪肉被宋人打入冷宫”的结论。
  
  当然,在北宋的宫廷肉类消费中,羊肉的确是最大宗的消费品,猪肉的消费量远逊于羊肉。据《宋会要辑稿》,熙宁十年(1077)内廷用肉,羊肉多达“四十三万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两”,假设宰一头羊可得40 斤肉,一年43 万多斤羊肉需要宰杀一万余头羊,也就是说,内廷每日要吃掉28 头羊; 而猪肉的用量只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仅及羊肉的百分之一。难怪北宋的士大夫说,“御厨不登彘肉(即猪肉)”,“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陈师道《后山谈丛》、周煇《清波杂志》)。这一饮食习惯应该是受北方游牧民族嗜食羊肉的影响所致,“西北品味,止以羊为贵”(周煇《清波杂志》),流风所及,北宋上层社会(包括皇室贵族与士大夫阶层)亦以食羊肉为尚。
  
  但“御厨止用羊肉”“御厨不登彘肉”并不意味着宋代上层社会不食猪肉。皇室虽然食用猪肉远少于羊肉,但一年也要吃掉4000 余斤猪肉,日均约12 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