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普及法完成首次修订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首次修订。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科普在新时代的定位: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科普工作总体布局、统筹部署,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将“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作为总体要求之一,突出了新时代科普工作的价值和使命。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科普责任,科技人员和教师等参与科普活动,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等多方面,对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此次科学技术普及法增加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科普在新时代的定位: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科普工作总体布局、统筹部署,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将“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作为总体要求之一,突出了新时代科普工作的价值和使命。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科普责任,科技人员和教师等参与科普活动,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等多方面,对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此次科学技术普及法增加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