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药店被罚
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布了第七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潍坊一药店。本次公布的4个典型案例,涉及违规储存并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药房网商城平台入驻商家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网络平台入驻商家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案,药材公司在自建网站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等情形。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潍坊康信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通过药房网商城平台销售“同仁牛黄清心丸”和“同仁大活络丸”,相关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2023年7月,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直播平台等非正规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本组撰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潍坊康信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通过药房网商城平台销售“同仁牛黄清心丸”和“同仁大活络丸”,相关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2023年7月,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直播平台等非正规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本组撰文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