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推进修订文物保护条例

        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学爱就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王学爱表示,我省拥有不可移动文物3.35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286万余件/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101处增加到226处,世界文化遗产由3处增加到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687处增加到1968处,博物馆由153家增至812家,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4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9433 件/套。“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良好,文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检查中也发现,现行法律法规实施中还面临一些新情况。“例如,我省条例自2010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虽历经2016年、2017年两次修正,但有些内容已滞后或缺失,与新修订的上位法存在不一致的内容,有些方面已不适应新时代我省文物保护工作需要。”王学爱说。
  
  王学爱透露,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