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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表告知书

        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保证规划项目正常开工,决定对已征收土地构筑物、建筑物、可移动物品等进行清理,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清表范围:宗地坐落于历下区兴港路以北、长岭山西路以东。宗 地 不 动 产 单 元 代 码 为:370102013207GB01168W00000000。宗地面积:叁万伍仟柒佰贰拾柒平方米(小写35727平方米)。
  2、自行清理期限: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5日
  3、上述清表范围内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构)筑物、种植物、建筑垃圾、板房、电杆、碎石、磕石机等一切地上附着物请大家在自行清理期限内自行拆除清理;在自行清理期限内未自行清理的,一律视为放弃,将按照无主物、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