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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就业歧视”何时休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拿性格测试结果作为考核求职者的关键指标,不靠谱。面对求职者,企业不能轻飘飘一句“性格不符”就打发了。这不仅是对求职者的不尊重,更对企业形象造成了损害。企业招聘要回归追求工作能力本身,选贤与能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
  
  近日,26岁的北京姑娘林琳向一家互联网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岗位投递简历。林琳在面试时进行了性格测试,“因性格测试结果是守卫者性格”被告知与岗位要求不符而被淘汰。该事件引发公众质疑:将性格测试作为决定求职结果的关键,真的靠谱吗?
  
  性格测试,其实不算新鲜,背后隐含着两个逻辑:一是“测试结果反映性格特质”。说它毫无心理学基础,可能不够公允,但其片面性也是不难想见的。比如,测试内容非常简单,所有选项都是二分法。所谓“千人千面,百人百性”,人的丰富和复杂,怎能被如此简单地“细化”和“建模”?再者,测试结果也可能“因时而异”,作答时的心理状态,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为“性格”?这不免令人怀疑。
  
  另一个逻辑则是“某项工作需要某种性格”。换句话说,不具备这种性格特质的人,不太适合从事某项工作,这种观点可谓相当有市场。可问题在于,它忽视了性格的流动性、低估了其适应性。对象、场合、语境的不同,也会让一个人呈现不同面相。比如,现实中一向沉默寡言的某位知名演员,荧屏里给观众留下极致的滑稽搞怪的印象。
  
  这个道理并不复杂,某些用人单位想必不会不懂。归根结底,还是太追求效率,太相信“概率”。不过,所谓的“概率论”和“效率论”,到头来可能只是一厢情愿。面对“以测取人”,求职者也可以“反向操作”,通过揣摩“理想答案”,作出“违心选择”,各种版本的“性格测试通关技巧”便应运而生。正如不少网友就此话题跟帖评论称:“只要我想,我可以成为任何一种人格。”
  
  另一方面,以性格测试作为招聘的“硬杠杠”,本身就是涉嫌违法。《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前不久,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等。虽然性格测试并没有被作为歧视性因素而被禁止,不过以性格测试作为招聘的硬性条件依然有歧视之嫌。把偶然时间段的性格测试作为岗位匹配度的条件,既忽视了偶然测试时的不精准,也未尊重性格可以塑造和改变的事实,让求职者付出了更高的代价。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拿性格测试结果作为考核求职者的关键指标,不靠谱。面对求职者,企业不能轻飘飘一句“性格不符”就打发了。这不仅是对求职者的不尊重,更对企业形象造成了损害。企业招聘要回归追求工作能力本身,选贤与能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