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动农民工就业增收、更好融入城市。
在稳就业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优化场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求职意愿和技能培训需求,发挥行业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作用,加强农民工技能提升;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意见强调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
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土地权益;开展新市民培训,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住房保障,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等。
在稳就业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优化场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求职意愿和技能培训需求,发挥行业企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作用,加强农民工技能提升;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意见强调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
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土地权益;开展新市民培训,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住房保障,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