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本报 收藏报纸 报纸头版

内容导航 版面导航

获得 Adobe Flash Player

树大遮阳致减产 一棵梧桐惹纠纷

        商报济南消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生活之中,常有邻里因一些小事产生纠纷,一旦处理不好,就容易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双方对簿公堂。

  原告老宋和被告老张是同村村民,两人承包地东西相邻。某日,老张在自己承包地与老宋承包地的临近处栽种了一棵梧桐树,原本是为了“大树底下好乘凉”,没想到两家却因此产生了矛盾。原来,梧桐树生长速度较快,树根向东蔓延到老宋的承包地里,还长出了若干小树,眼看大树枝繁叶茂,小树也越长越粗壮,梧桐树遮光及根系吸收营养等原因导致老宋土地里的农作物产量受到了影响。老宋一纸诉状将老张起诉到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老张停止侵害、铲除所有树木并赔偿其农作物减产损失1800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向所在村委会进行了解。原来老宋诉至法院之前,已经多次与老张因这件事发生争吵,双方矛盾逐渐激化。村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从中进行调解,但老张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和义务铲除梧桐树。

  “大树是种在我家地里的,他凭什么让我铲了啊!小树长在他家地里,他想铲就铲,想留着就留着,我也‘管不着’。”老张始终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考虑到一份判决书可能无法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反而会进一步影响邻里关系。为避免引发新的冲突,承办法官实地勘察了两人耕地里梧桐树的情况,并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里话”,推心置腹地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调解过程中,虽然老张态度坚决,一直表明此事与他无关,但法官仍然积极地释法明理,多次尝试对老张进行疏导,针对相邻关系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栽种树木行为确实影响了老宋承包地的部分农作物采光,大树的根系延伸到老宋的承包地中分生出的小树也造成了对老宋权益的侵害。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老张表示愿意对梧桐树及根系进行清理,老宋也决定退让一步,放弃了对其他损失的赔偿诉请。两个多年的老邻居终于放下心结,握手言和。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必要便利或接受必要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承办法官表示,对于邻里摩擦和纠纷,要加强沟通,共同商议处理办法,促进矛盾及时化解,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