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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严重不符

房改购房无法过户咋办

        商报济南消息 9月20日,济南槐荫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工作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的案例中提到丰某夫妻二十多年前房改购得的房屋因身份信息不符问题导致无法过户,通过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化解了这起行政纠纷。
  
  原告丰某、马某为夫妻关系,1998年通过房改购房方式取得某房屋产权,原告在2022年欲将该房产过户给子女时,因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中丰某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与其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严重不符,被告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登记,致使房屋过户登记无法完成。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向被告通过EMS发送了不动产登记更正申请,被告收到后未予更正登记也未在法定时间给予答复。原告起诉至槐荫法院。
  
  原告一家人因房屋权属登记中记载的公民身份证号码错误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而非常着急和无奈。和解员了解事情原委,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业务登记部门和法律法规处的负责人一步步做协商和解工作。得知原告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的落款处并非签署原告本人的名字,而是直接书写代理人的名字,确属不当,向原告进行告知并采取补救措施。经协商,被告同意让原告本人按法定程序申请变更并作出说明和承诺后,为原告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变更登记。在行政诉讼和解期间原告申请撤回了起诉。
  
  案件和解中,和解员对年近90岁的两原告表示理解,告知人民法院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告知其代理人在提交变更申请登记时存在一些瑕疵,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涉及重大利益,登记机关依法从严办理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引导原告理解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解民忧、除民怨。本案行政和解员践行“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努力从根本上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槐荫法院建设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以下简称“和解中心”),以“三深化三提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成立和解中心,明确行政案件发挥案件审查与告知、立案委派、指导调处、审前准备、繁简分流、案件管理六大职能,优化审前调解工作格局。强化“预检分诊”,行政案件由和解中心先行审查、识别,对符合先行调解、和解处理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后续程序;对当事人同意调解、和解且符合要求的案件,立“诉前调行”字案号,由和解中心先行调解。和解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和解成功行政争议案件119件。在开展诉前调解、和解的同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收集证据、固定事实,为案件审理做好庭前准备。对拟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按照繁简分流原则,简单案件分配给速裁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复杂案件分配给精审团队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大幅提高了行政案件审理质效。
  
  下一步,槐荫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凝聚多方和解力量,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法治槐荫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实习生 蒋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