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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科按提前志愿填报 五年制高职等不得兼报高中

        商报济南消息 根据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今年,济南“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只能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按提前录取志愿填报。填报“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志愿填报其它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技师类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且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职业类学校。录取时依据学生中考分数评价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有专业测试或面试要求的学校(或专业)需专业测试或面试合格。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以招收本地学生为主,优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有未完成计划,可注册录取未参加本年度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愿填报机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一个指标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其它职业学校志愿。

  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职业院校招生实际,各职业院校集中组织录取学生报到,学生报到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可组织一次线下志愿征集。各职业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志愿征集计划并组织录取。

  ◎本版撰稿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