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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住养老行骗的“七寸”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知识普及宣讲活动,用老年人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和方式,提高老年人群体防范风险的能力,切实斩断伸向养老“钱袋子”的黑手。老年朋友及家人也需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高额回报”“终身养老”等不实宣传。购买服务后,要妥善保管好发票或者其他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依法依规主张权利。
  
  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社会化养老应运而生,行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但一些居心叵测者,却将目光瞄上人们养老的“钱袋子”。“高额返息,到期退还本金”“办理会员卡,享受旅居养老服务”“一次付费,终身服务”……诸如此类的宣传,让很多老年人为之心动。殊不知,这些宣传背后,竟藏着精心算计。
  
  民政部发布过这样的案例:
  
  湖南一家养老公司宣称,可办理“全国养老养生一卡通”会员卡,凭卡打折享受公司在多地的服务;若卡内资金不消费,一年后还可返还利息。这家公司在两年半时间内,为16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会员卡,收取费用1200多万元。后来人们才发现,这家公司根本没有相关经营实体,老人所交的钱款,都被胡乱挥霍掉了。
  
  河南某养老服务公司在多地设立集资点,以筹建老年公寓、养老公司等名义,推销会员消费卡、预约股权认购,向6000余人非法集资5亿余元。后来资金链断裂,至案发时仍有3.6亿元未能兑付。
  
  类似案例表明,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希望享受低价格、高质量养老服务的心理,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以办卡、充值、预定床位、提供最低生活保证金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先充值、诓骗钱财。
  
  养老领域的这些乱象,很关键的一环是预收费。瞄准养老乱象管住了钱,也就掐住了以养老行骗的“七寸”。
  
  民政部等七部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着眼于规范养老机构的预收费行为,从源头加强治理。
  
  限定使用用途。意见明确,押金除办理退费、支付突发情况下老年人就医费用、抵扣老年人拖欠的养老服务费或者应当支付给养老机构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外,不得支出。明确预收费的限制性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在破解“退费难”方面,意见提出,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
  
  养老产品“金融化”对老人极具吸引力和欺骗性,部分职能部门监管存在客观困难。意见着眼于全过程监管,有助于防患于未然。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贯彻落实。一个好的政策制定出台后,高质高效落地就是关键。让老年人安享晚年,首先得守好养老的“钱袋子”。
  
  徒法不足以自行。七部门的意见提供了原则性指导,具体实施仍需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日常检查,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行为必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打早打小”。
  
  守望好养老的“钱袋子”,老年朋友及家人也需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高额回报”“终身养老”等不实宣传。购买服务后,要妥善保管好发票或者其他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依法依规主张权利。
  
  让老年人安享晚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知识普及宣讲活动,用老年人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和方式,提高老年人群体防范风险的能力,切实斩断伸向养老“钱袋子”的黑手,更好保障老年人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