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首饰百万余元全部退赔被害人
商报济南消息 强制执行必须坚持“颗粒归仓”。近日,济南市钢城区法院执行了一起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以“秋风扫落叶”的态势,“分厘必查,锱铢必较”,执行到位百万余元。
被执行人章某涉某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处相应罚金,并退赔被害人损失。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钢城区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扣押机关,在公证处见证下,将扣押在案的金块、首饰、空调等物品移交至法院。为实现财产处置的价值最大化并保证兑现财产的真实价值,执行干警决定先组织鉴定再进行拍卖。
经鉴定,扣押的金银饰品为足金、足银,其余玉石、金镶玉等物品品相不一、价格难以确定且鉴定费用偏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为保障被执行人权益,钢城区法院向监狱申请会见了章某,告知其鉴定结果并对未鉴定物品进行议价。章某同意鉴定机构的建议价格,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执行干警立即发起网络司法拍卖,经过竞价最终将金银饰品及部分金镶玉成功拍卖,拍卖所得案款共计100余万元。
在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中,退赔被害人损失是罪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之一。对于不能缴纳或退赔的,人民法院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可以随时追缴。近年来,钢城区法院在执行立案、财产处置、信息核对、案款发还、信访接待五个环节同步发力,克服查人找物难度大、财产处置时间长等困难,确保手段措施到位,应执尽执到位,促使退赔和案款颗粒归仓,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被执行人章某涉某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处相应罚金,并退赔被害人损失。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钢城区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扣押机关,在公证处见证下,将扣押在案的金块、首饰、空调等物品移交至法院。为实现财产处置的价值最大化并保证兑现财产的真实价值,执行干警决定先组织鉴定再进行拍卖。
经鉴定,扣押的金银饰品为足金、足银,其余玉石、金镶玉等物品品相不一、价格难以确定且鉴定费用偏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为保障被执行人权益,钢城区法院向监狱申请会见了章某,告知其鉴定结果并对未鉴定物品进行议价。章某同意鉴定机构的建议价格,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执行干警立即发起网络司法拍卖,经过竞价最终将金银饰品及部分金镶玉成功拍卖,拍卖所得案款共计100余万元。
在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中,退赔被害人损失是罪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之一。对于不能缴纳或退赔的,人民法院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可以随时追缴。近年来,钢城区法院在执行立案、财产处置、信息核对、案款发还、信访接待五个环节同步发力,克服查人找物难度大、财产处置时间长等困难,确保手段措施到位,应执尽执到位,促使退赔和案款颗粒归仓,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