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控辍保学,教育部发文
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管理
商报消息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他们的就学情况,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通知》规定,强化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各地要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同时,各地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各县区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要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
另外,教育部对各省份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要参考,并提供作为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考核评估的参考。下一步,将定期将有关信息比对中发现的疑似辍学学生数据通过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下发各地。各地要及时核实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地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增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要及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确保真实准确、不漏一人。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通知》规定,强化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各地要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同时,各地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每月汇总各班考勤情况,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各县区要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要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
另外,教育部对各省份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要参考,并提供作为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考核评估的参考。下一步,将定期将有关信息比对中发现的疑似辍学学生数据通过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下发各地。各地要及时核实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劝返复学,做好每次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地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增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要及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确保真实准确、不漏一人。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