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模巨大,手段隐蔽性强
揭开地下钱庄交易黑幕
近期,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地下钱庄案,并通过关联线索挖出全国11个地下钱庄团伙,部分团伙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地下钱庄交易活跃、规模巨大,并采用虚拟币“置换”等新手段,隐蔽性更强。业内人士建议,完善监管体系,形成地下钱庄打击防范合力。
地下钱庄活跃,交易规模巨大
近期,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朴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线索。经查,朴某某团伙长期在京,表面上从事旅行社业务,暗地里利用境内外资金池提供非法买卖外汇业务。警方发现,以朴某某本人账户为中心的数十个关联账户交易规模巨大,资金往来符合汇兑型地下钱庄特征。
“有购汇需求的客户将人民币打入朴某某在国内的账户,朴某某利用境外人员关系,在境外将外汇打入对方海外账户,从中赚取千分之一的佣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案民警迟杨清介绍,朴某某团伙有不少长期“合作”的老客户。
通过对朴某某上下游交易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北京警方在全面调取证据、厘清资金走向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两波收网打击行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名。
随后,经提请公安部经侦局,多个省份公安机关按照部署对涉案地下钱庄开展联合行动,全国共计打掉地下钱庄团伙11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5名。据介绍,这些地下钱庄交易活跃,部分团伙间有资金串联关系,部分团伙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涉及北京、江苏、浙江等地。
花样翻新,手段隐蔽
记者梳理部分案件发现,一些地下钱庄采取虚拟币“置换”等新手段,隐蔽性更强。
一些地下钱庄以虚拟币为“媒介”实现外汇“对敲”。北京警方此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嫌疑人林某某与同伙使用境内人民币资金,向境内的炒币人员和币商收购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的虚拟货币平台,将虚拟货币出售给境外买家来获取外汇。
据了解,该团伙共注册了10多个虚拟币钱包账户,一年内处理的资金流水超过20亿元。此外,该地下钱庄还为上游的非法买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提供洗钱。该案过程中,境外嫌疑人闫某某将非法出售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所得的虚拟币与地下钱庄控制的虚拟币“置换”,达到“洗白”目的。
一些地下钱庄招揽怂恿境内人员参与作案。办案民警介绍,部分在校学生及社会人员被境外地下钱庄招揽,开设银行账户帮助转账。
例如,林某某案中,其境外“上线”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诱惑林某某帮助其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和虚拟币钱包地址,然后按照指令操作转账和虚拟币买卖;同时,还怂恿林某某充当帮凶继续招募同伙,最终相关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处理。
堵住安全漏洞,提升治理水平
按照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专项行动部署,加强对地下钱庄打击,成效明显。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密切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惩戒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受访办案人员建议,下一步要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协同共治铲除“隐性毒瘤”,并进一步遏制上游违法犯罪活动。
北京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反洗钱意识。同时,不要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或将其借与他人使用,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地下钱庄活跃,交易规模巨大
近期,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朴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线索。经查,朴某某团伙长期在京,表面上从事旅行社业务,暗地里利用境内外资金池提供非法买卖外汇业务。警方发现,以朴某某本人账户为中心的数十个关联账户交易规模巨大,资金往来符合汇兑型地下钱庄特征。
“有购汇需求的客户将人民币打入朴某某在国内的账户,朴某某利用境外人员关系,在境外将外汇打入对方海外账户,从中赚取千分之一的佣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案民警迟杨清介绍,朴某某团伙有不少长期“合作”的老客户。
通过对朴某某上下游交易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北京警方在全面调取证据、厘清资金走向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两波收网打击行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名。
随后,经提请公安部经侦局,多个省份公安机关按照部署对涉案地下钱庄开展联合行动,全国共计打掉地下钱庄团伙11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5名。据介绍,这些地下钱庄交易活跃,部分团伙间有资金串联关系,部分团伙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涉及北京、江苏、浙江等地。
花样翻新,手段隐蔽
记者梳理部分案件发现,一些地下钱庄采取虚拟币“置换”等新手段,隐蔽性更强。
一些地下钱庄以虚拟币为“媒介”实现外汇“对敲”。北京警方此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嫌疑人林某某与同伙使用境内人民币资金,向境内的炒币人员和币商收购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的虚拟货币平台,将虚拟货币出售给境外买家来获取外汇。
据了解,该团伙共注册了10多个虚拟币钱包账户,一年内处理的资金流水超过20亿元。此外,该地下钱庄还为上游的非法买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提供洗钱。该案过程中,境外嫌疑人闫某某将非法出售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所得的虚拟币与地下钱庄控制的虚拟币“置换”,达到“洗白”目的。
一些地下钱庄招揽怂恿境内人员参与作案。办案民警介绍,部分在校学生及社会人员被境外地下钱庄招揽,开设银行账户帮助转账。
例如,林某某案中,其境外“上线”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诱惑林某某帮助其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和虚拟币钱包地址,然后按照指令操作转账和虚拟币买卖;同时,还怂恿林某某充当帮凶继续招募同伙,最终相关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处理。
堵住安全漏洞,提升治理水平
按照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专项行动部署,加强对地下钱庄打击,成效明显。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密切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惩戒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受访办案人员建议,下一步要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协同共治铲除“隐性毒瘤”,并进一步遏制上游违法犯罪活动。
北京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反洗钱意识。同时,不要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或将其借与他人使用,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