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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民间贴现虽解燃眉之急 其中却暗藏金融风险

        商报济南消息 近年来,由于金融贷款、金融机构贴现等官方正规融资方式审核严格、授信额度低,不少中小企业选择通过民间票据贴现这一低门槛的方式进行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其中暗藏一定的金融风险。
  
  近日,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甲公司取得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将案涉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在没有基础交易关系的情况下,乙公司按照票面金额转至甲公司账户,同日甲公司将贴现利息打入乙公司。现甲公司因为案涉票据到期后未能承兑引发诉讼,其被判决全额承担票据款责任,遂起诉至钢城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贴现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并无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以票面价格购得案涉汇票,该行为属于民间票据贴现行为。甲公司明知乙公司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而与其进行贴现,其作为收取贴现款的一方现又要求乙公司返还贴现利息,与民事活动所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相悖,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若想长久存续、健康发展,就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立足于规范、诚信经营,远离投机取巧走捷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