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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35个数字消费场景

探索数字化消费 赋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近年来,济南市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引领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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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经济的发展为推动有关消费端经济活动的转型升级起到了极大作用,这在平台经济、直播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中得以体现。
  
  山东全省推动发挥数字化的驱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创新打造一系列的应用场景。
  
  济南市于今年年初举办了消费领域数字场景推介发布会,重点发布35个数字场景:在场景能力方面,主要在文化旅游、医疗美容、社区服务等领域公开28个场景能力解决方案;在政府场景机会方面,主要在聚焦智慧教育、智慧商业、智慧金融等方面开放5个场景机会;在企业场景机会方面,主要在智慧管理服务领域开放2个企业机会,重点寻求技术、资金以及人才的合作。

  “济南正值战略红利交汇叠加、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数字赋能势头强劲的机遇期,消费潜力巨大。”济南市副市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谢堃表示,下一步,济南将持续以场景创新工作为牵引,多挖掘策划消费场景,多开展消费模式创新,形成一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的消费领域数字化场景,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全场景解决方案。

  ◎山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 黄方亮

  ◎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程麟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吴绍博

  数字化消费优化要素配置

  大约在2000年互联网普及初期,是电子商务平台萌芽的阶段,消费者开始在阿里巴巴和京东等平台通过电脑进行互联网在线购物,使用群体多为年轻人,数量尚少。
  
  在2005年之后大约十年的智能手机普及时期,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得以广泛应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工具的推出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支付便利,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为数众多的消费者乐于接受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的线上支付和线上交易的方式;电子商务平台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引入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和营销策略。
  
  自2016年至今的阶段,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得以更大的发展和更广的应用,消费的个性化推荐、智能客服等更加普及;网络直播平台迅速增多,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消费营销方式得到极大的发展,消费者体验得到极大提升;跨境电商的数量越来越多,海外购物的群体越来越庞大;数字化消费的领域由电子商务扩展到了餐饮、教育、出行、娱乐、医疗、金融服务等众多领域;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模型、机器人等领域取得飞跃式发展,这无疑将进一步大力推进消费数字化转型的进程。
  
  与传统消费相比,数字化消费最直接的特征有两个:一是消费方式是线上和线下融合,二是支付方式为移动支付。
  
  数字化消费在发展过程中,具体展现出几个方面的衍生特征:
  
  降低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供需的匹配准确程度和匹配速度,消费主体覆盖面广,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特征。

  “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的应用,产品供给方对于市场需求的把控更加精准、快速,消费者体验的信息反馈时间更短,信息可以迅速传递到数量庞大的消费者群体,市场供需的适应性更强,个体化、多元化、差异化的消费需求更加容易得到满足。因此,数字化消费具有拓展供给方市场、降低供给方边际成本效应的特征。
  
  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生产和消费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提高了供给侧与供需侧之间的匹配程度以及匹配速度,要求在生产制造环节就充分考虑如何保障消费品的多元化、个性化供给,满足各种层面的消费需求。消费的数字化发展能够促进各种要素的最优配置,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数字化消费也就具有拉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应特征。

  消费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在消费数字化的转型过程中,数字技术的作用得到极大发挥,推动形成了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拓展了消费的新领域、新路径,激发了消费潜力,扩大了消费规模,并且促进了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
  
  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内的数字技术可以使交易信息、支付结算等整个买卖过程在线上顷刻间完成,交易门槛和交易成本得到极大的降低,交易活动几乎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消费方式更加多样化,消费选择更加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出现较大转变,消费边界得到极大拓展,消费需求由此可更加旺盛。消费数字化转型已然已经成为一种大趋势。
  
  有问卷调查发现,影响消费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因素包括数字技术赋能和物流基础设施保障、地区数字化消费设施保障等基础保障支撑。数字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改善能够促进数字化消费的行为。消费者对大数据推送内容的满意度低、平台隐私保护管理问题等因素是数字化消费普及的制约因素。

  政策精准发力助推数字化消费

  数字化消费大多会涉及的相关数据安全问题,“大数据杀熟”、消费隐私泄露、非法窃取和倒卖消费者数据、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诱导点击等方式获取消费者信息以及“钓鱼”网站非法获取消费者信息等问题仍然存在,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但仍需在制度上进行完善,以确保数字化消费市场的规范运行。
  
  与数据确权等问题相对的,是数据割裂、数据“孤岛”问题导致的大数据资源难以充分获取、充分利用。
  
  区域数字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均衡,东部和西部、城市和乡村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这制约了一些区域的消费数字化转型。
  
  尽管在社会各层面的数字化转型意识已经很强,但部分消费领域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存在“不会转”的难题。
  
  为促进新型消费、强化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培育智慧零售、智慧供应链、智慧旅游等消费新业态,打造“数字+生活服务”生态体系,打造数字化消费平台载体,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将需求侧的数字化消费提升到了战略高度,构成了数字化消费的政策制度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9月出台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于2022年4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于2023年7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于2021年3月制定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于2022年7月联合发布了《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商务部于2021 年6 月发布了《“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部等12部门于2023年12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
  
  在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消费持续扩大,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
  
  一些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推出了相应的落实措施,完善了数字化消费制度的中观和微观环境。例如,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021 年8 月发布了《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数字消费创新引领专项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商务局于2022年6 月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方亮建议,“政策的大力支持与精准引领对于培育和规范数字化消费的健康发展,对推动消费升级、扩大内需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在相关政策上激发东部以及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数字技术和数字资源,形成整体优势,推动全国的数字化消费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