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将于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已于近期积极开展了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在座谈会上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相关行业企业发展壮大。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措施。
“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胡静林说。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在座谈会上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相关行业企业发展壮大。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措施。
“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胡静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