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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买游戏点卡 监护人可追回充值款

        商报济南消息 小学生用父母手机购买游戏点卡,花费6000余元,监护人有权追回充值款吗?近日,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赵某某的儿子赵将(化名),为小学三年级学生。2021年10月3日晚,赵将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原告的手机在应用市场下载某游戏,并在玩游戏过程中充值17笔,共计消费6022元,均是通过原告微信账户支付给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17笔交易记录发生在2021年10月3日0时至4时20分。原告认为,赵将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原告手机在3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从被告处购买游戏充值点卡达到6000余元,某游戏在充值过程中未核实充值人员真实身份,对没有金钱概念的未成年人进行误导性和诱骗性充值消费,显然已经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宜的范围,被告应当予以返还,遂诉至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返还充值款。该案经法官居中调解,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退款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承办法官表示,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日常化,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网络充值行为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赵将案涉充值行为明显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宜的程度,现原告对赵将的行为不予追认,被告应当返还充值款。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利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法治环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