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等方面的全面保护,涉及领域多、部门多、任务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刘均刚带来的《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建议》就我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多条具体建议。
“经过调研我发现,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护措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刘均刚介绍说,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难以做到统一组织、调度和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合力。与此同时,监测网络建设也尚处于起步阶段,站点较少,数据共享不到位,难以对后续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刘均刚建议要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每年向各省下达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任务,并以适当形式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考核。强化企业参与,制定科学务实的约束性政策,推动企业更多地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会责任。”
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建立基础数据平台和共享机制,构建准确全面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同步推进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建设和网络联通工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下发科研项目等方式,定期组织数据分析评估,开展形势研判,形成观测与研究、数据与措施协调推进的良好机制,为科学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刘均刚还特别指出,要在生态修复中凸显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和要求,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受损害对象进行经济赔偿或以“替代性赔偿”方式实施生物多样性异地保护修复。
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利用价值十分巨大,是一项宝贵的自然财富,但目前我国对此的深度挖掘还很有限,产业培育的领域和力度还远远不够。对此,刘均刚建议以实现“保护—开发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为目标,组织开展法规修订、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并配套相关推动措施。
加大生物多样性产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允许以可持续为前提,对生物多样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研究出台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保护利用的项目审批制度、财税优惠政策、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等政策,特别是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产业的审批、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力度。
设置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鼓励科研院所加强生物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促进生物资源在环境保护、农业、医疗、工业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展珍稀濒危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推动实现规模化种养殖。
“经过调研我发现,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护措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刘均刚介绍说,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难以做到统一组织、调度和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合力。与此同时,监测网络建设也尚处于起步阶段,站点较少,数据共享不到位,难以对后续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刘均刚建议要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每年向各省下达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任务,并以适当形式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考核。强化企业参与,制定科学务实的约束性政策,推动企业更多地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会责任。”
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建立基础数据平台和共享机制,构建准确全面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同步推进全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建设和网络联通工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下发科研项目等方式,定期组织数据分析评估,开展形势研判,形成观测与研究、数据与措施协调推进的良好机制,为科学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刘均刚还特别指出,要在生态修复中凸显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和要求,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受损害对象进行经济赔偿或以“替代性赔偿”方式实施生物多样性异地保护修复。
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利用价值十分巨大,是一项宝贵的自然财富,但目前我国对此的深度挖掘还很有限,产业培育的领域和力度还远远不够。对此,刘均刚建议以实现“保护—开发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为目标,组织开展法规修订、出台专门指导意见,并配套相关推动措施。
加大生物多样性产业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允许以可持续为前提,对生物多样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研究出台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保护利用的项目审批制度、财税优惠政策、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损害赔偿制度等政策,特别是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产业的审批、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力度。
设置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鼓励科研院所加强生物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促进生物资源在环境保护、农业、医疗、工业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展珍稀濒危物种的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推动实现规模化种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