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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行动

        商报淄博消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获悉,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日,淄博市安委办、淄博市消安委办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发布通告,明确因对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车、充电等行为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构成犯罪的,将对其进行罚款、拘役甚至拘留。同时,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持续到3月底。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朱本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