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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货不对板”,能否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商报济南消息 张某是济南某校在读大学生,2022年8月19日,张某浏览抖音商城时,被某数码专营店一移动电源宣传页吸引。长98厘米、宽65厘米、厚度15厘米,近一米长的超大号移动电源,瞬间激起张某的好奇心,张某当即下单,支付120元购买了这款超大尺寸移动电源。
  
  张某收货后,没想到收到的产品竟然严重“缩水”,移动电源体型和市场上便携移动电源并无二致。看着“巴掌大”的移动电源,张某顿感被骗,第一时间与客服进行沟通,客服告知其是店铺美工编辑失误,单位是毫米而非厘米,并进行退货退款,通过抖音商城下发100元优惠券进行补偿。但张某认为商家标注错误并非失误,而是以此为噱头,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欺诈行为,为此,诉至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主张三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认定商家是否构成欺诈,关键在于审查商家是否存在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本案中,商家曾将涉案产品尺寸单位标注错误,但无证据显示其以此作为卖点进行宣传,事发后,商家对尺寸单位进行了修改,不足以认定商家对此存在主观故意。同时,根据张某提交的订单详情及产品参数页面截图显示,均有“便携”字样提醒,其作为大学生亦应当对常规便携移动电源的概念和尺寸有相应认知,难以认定商家错误标注尺寸单位的行为会使张某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据此,不足以认定商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张某主张三倍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