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0万元
今年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开始申报
商报济南消息 2月21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的通知》。根据《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开始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工作,奖项共设一至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最高奖励10万元。
据了解,此次节约用水奖励申报主体为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居民小区(社区)和灌区(农业产业园)。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其中,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若申报节约用水奖励需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等节水称号;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需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称号;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需取得市级以上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节水称号。
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3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用水单位向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纳入市级管理的取水许可用水单位向市水政监察支队提交申报材料;纳入市级管理的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单位向市水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纳入区县管理的用水单位向各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得各级节水奖励资金的单位,在节水工作中无新成效、新贡献的,不得重复申报节水奖励。已获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的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不再给予节水奖励。申报单位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节水奖励的,取消申报资格,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节约用水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节水相关工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
据了解,此次节约用水奖励申报主体为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居民小区(社区)和灌区(农业产业园)。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其中,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若申报节约用水奖励需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工业节水示范(典范)企业等节水称号;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需取得市级及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称号;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需取得市级以上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节水称号。
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3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用水单位向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纳入市级管理的取水许可用水单位向市水政监察支队提交申报材料;纳入市级管理的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单位向市水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纳入区县管理的用水单位向各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得各级节水奖励资金的单位,在节水工作中无新成效、新贡献的,不得重复申报节水奖励。已获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的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不再给予节水奖励。申报单位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节水奖励的,取消申报资格,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节约用水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节水宣传、节水技术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节水相关工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夏子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