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个税年度汇算预约2月21日开启
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预约办理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 显示,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2月21日起,纳税人即可通过个税APP预约选择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段进行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本次汇算清缴,符合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两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汇算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存在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四类情形无需办理汇算。
此外,纳税人还应关注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例如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公告》显示,纳税人可自主选择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受托人办理三种方式进行汇算清缴。与此同时,为向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 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杜姿霖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本次汇算清缴,符合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两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汇算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存在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四类情形无需办理汇算。
此外,纳税人还应关注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例如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公告》显示,纳税人可自主选择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受托人办理三种方式进行汇算清缴。与此同时,为向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 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杜姿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