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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四部门联合发文:

鼓励用人单位以多种方式建立企业年金

        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暂不具备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先按全员人数一定比例建立,逐步实现覆盖全员。

  根据意见,济南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可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同时,积极引导创业园、孵化园、开发区、自贸区等各类园区内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条件的园区,可探索以园区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加入的方式,建立涵盖园区内企业和员工的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通过为职工提供可靠、稳定的养老保障,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进而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济南作为全省首批人才年金办法试点城市,对暂不具备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用人单位(含国有、非国有等各类用人单位),可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优先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6类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

  为优化企业年金发展环境,济南人社部门建立协同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大企业年金发展的督促指导力度,加快企业年金数字化建设,精简优化备案流程,建立备案办结时限承诺制,提高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效率。近年来,济南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聚力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目前,在济南建立年金备案的企业已达543家,企业年金参加职工5.04万人。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 通讯员 王帅 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