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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按1%征收契税

        9月28日,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提出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等多项税费优惠举措,自10月1日起执行。

  《公告》提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