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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股份IPO首日就“做空自己”?

证监会回应将进一步论证评估相关规则
金帝股份生产车间(来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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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金帝股份(603270.SH)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融资融券数据显示,当天融券余量为458.32万股,也就是说共发生了458.32万股融券卖出,成交量约占流通股十分之一,卖出金额达到2.21亿元。
  
  巧合的是,金帝股份首发发行结果公告显示,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计两份,合计获配470.09万股,获配金额为1.02亿元,限售期为12个月。
  
  对比金帝股份上市当日融券余额与其资管计划规模,两者相差仅11.77万股。
  
  限售股借出后,金帝股份股价立刻大幅下跌。金帝股份发行价格为21.77元,上市首日最高冲至61元,涨幅达175.61%。但随后盘中回落,最终收报48.27元/股,涨幅121.73%。而在9月15日,该公司股价一度跌至32.82元/股,几乎于高位“腰斩”。
  
  9月19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金帝股份上市首日战略投资者出借证券”有关事宜答记者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吴绍博

  上市首日融券卖出458.32万股

  9月15日,一则关于次新股金帝股份上市首日曾惊现限售股被融券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新股的战略投资者是否应出借限售股作为融券券源,再次成为市场争论焦点。
  
  数据显示,9月1日,金帝股份上市,公司发行价21.77元,当日股价最高冲至61元/股,涨幅达180%。高位震荡后,股价逐步回落,收盘报48.27元/股,收盘涨幅121%,期间振幅甚大。当日融资融券数据显示,当日融券卖出量458.32万股,融券余额为2.21亿元,占流通市值的9.346%。市场人士认为,当日股价大幅波动原因或与上述融券相关。
  
  如此巨量的融券来自何方?金帝股份公司战略配售信息显示,金帝股份资管计划1号、金帝股份资管计划2号分别持有436.06万股、34.03万股,合计获配470.09万股,限售期为12个月,战略投资者类型为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首日出现大幅融券卖出的情况较为罕见。融券券源可能来自两大途径:证券公司持仓的券源,以及从证金公司平台上取得的券源。后者是转融通业务中,由市场上其他参与者持有,并在证金公司转融通平台上出借的券源。

  “对于一只新股,如果投资者不看好后市,可在二级市场上直接卖,没有必要把股票借给别人赚取利息。因此市场倾向认为本次融券券源来自于限售股股东,战略投资者几乎清仓式出借。”一名业内人士指出。
  
  中证金融数据显示,9月1日,金帝股份融券融出费率(年化)最高达28.1%,出借合约均为27天期限,即合约在9月28日到期,当日必须归还转融通合约。
  
  据券商中国,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认为,根据相关规则,战略投资者的限售股只能借予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由证金公司将该等股票纳入融券池中,供不特定的主体融券使用。因此,并不能确定融券方具体是谁,除非经过穿透性调研。

  未发现绕道减持及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于金帝股份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IPO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在上市首日出借其获配证券,引发市场关注一事,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金帝股份相关融券业务符合当前监管规定,未发现相关主体绕道减持、合谋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按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获得配售的证券。

  “上述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新股上市初期流动性,抑制价格过度波动。战略投资者出借的证券到期后,将收回全部股份、仅获得出借收益,并继续作为限售股管理。”证监会表示。
  
  经证监会核查,金帝股份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后,在上市首日由资管计划通过转融通业务将股票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转融券给13家证券公司,124名投资者(包括35名个人投资者、89家私募基金)依规从13家证券公司融券卖出。

  “根据目前核查情况,上述融券业务符合当前监管规定,未发现相关主体绕道减持、合谋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战略投资者出借证券行为严格监管,明确要求相关主体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变相减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合谋进行利益输送,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进一步论证评估相关规则
  
  针对市场反映的上市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后阶段性出借股票的规则,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论证评估。
  
  金帝股份上市首日即遭巨额融券卖出,该公司被市场质疑“做空自己”。受此事件影响,“融券”成为市场近期的敏感词。9月18日,长春高新、千禾味业、敦煌种业、科净源等数十家上市公司集体通过互通平台予以澄清,不存在出借股票给券商做融券业务。
  
  金帝股份于9月19日晚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18日、9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据了解,金帝股份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审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早在2019年科创板开板时,为扩大融券券源,监管部门作出试点,规定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可参与证券出借。随着全面注册制落地实施,该规则扩展到主板。这一举措的初衷是解决A股市场长期融券来源不足、融资与融券“长短脚”发展问题。也为券商更好开展融券业务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多空平衡,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促进交易活跃度和发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有量化私募相关人士认为,股东将限售股出借,并没有转移所有权,只是让渡了使用权,融出券赚取一定费用,赚的是出让资产获得的费用,并不涉及变相减持。目前可出借的限售股仅战略配售股,制度设计是为了防止爆炒,实现买卖供求势力的平衡。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若能合理地规定数量和方式,并且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那么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的目的应该在于繁荣市场,需要保障市场健康。
  
  田利辉表示,如果在有关行为的创新名义下,市场出现了严重的制度套利或者对股价产生了过大的负面影响,那么就需要考虑采取措施来限制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