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明确“认房不认贷”
降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商报消息 连日来,全国“认房不认贷”队伍不断扩充,截至目前已有超30座城市跟进执行。9月1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我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
根据《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9月1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局青岛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指出,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这也意味着,青岛明确执行“认房不认贷”,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资格。9月11日,青岛市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调整住房限购区域,将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移出限购区域,全域取消限购政策。优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青岛市范围内,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有分析认为,“认房不认贷”的落地使得前期观望或积压的购房需求得到快速释放,不过对于‘卖一买一’的购房者来说,还需要一定时间见效。”
与青岛同日解除限购限售政策的济南,在2022年5月就已将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不认贷”。当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济南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济南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济南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无住房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根据《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9月1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局青岛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指出,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这也意味着,青岛明确执行“认房不认贷”,名下无房的购房者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资格。9月11日,青岛市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调整住房限购区域,将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移出限购区域,全域取消限购政策。优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青岛市范围内,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有分析认为,“认房不认贷”的落地使得前期观望或积压的购房需求得到快速释放,不过对于‘卖一买一’的购房者来说,还需要一定时间见效。”
与青岛同日解除限购限售政策的济南,在2022年5月就已将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不认贷”。当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济南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济南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济南市户籍家庭在济南市无住房的。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