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恒通股份原董事长刘振东被监管警示
商报济南消息 9月15日,恒通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予以监管警示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经查明,2012年,恒通股份原子公司恒通汽贸与北奔汽车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恒通汽贸向北奔汽车采购100辆汽车,金额3899万元,随后恒通汽贸将100辆车转让给宏昌达公司,由宏昌达公司直接向北奔汽车支付货款。
2017年,北奔汽车分别与恒通汽贸、刘振东签订经销协议,该经销协议上加盖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对前述购车款提供担保。该笔担保涉及金额3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4%。但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及盖章审批程序,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后由于宏昌达公司无法支付该笔购车款,北奔汽车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恒通股份列为被告,要求恒通股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恒通股份已于2023年2月13日披露关于该笔担保已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恒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自愿承担潜在的赔偿责任。
综上,恒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绕开公司内控体系主导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此前所作承诺。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予以监管警示。
恒通股份位于烟台龙口,公司于2015年上市,由烟台当地龙头民营企业南山集团控股,是一家集LNG贸易、加气站经营、运输、无车承运平台、汽车租赁、维修、驾驶员培训、吊装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物流企业,现布局清洁能源、物流、港口三大业务。
2023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04亿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1.26万元,同比增长133.32%。公司表示,裕龙石化产业园区进入建设后期,大件设备的港口货物装卸量增加,裕龙港务码头收入显著增加,成为公司本期主要业绩增长点。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李迪
监管函显示,经查明,2012年,恒通股份原子公司恒通汽贸与北奔汽车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恒通汽贸向北奔汽车采购100辆汽车,金额3899万元,随后恒通汽贸将100辆车转让给宏昌达公司,由宏昌达公司直接向北奔汽车支付货款。
2017年,北奔汽车分别与恒通汽贸、刘振东签订经销协议,该经销协议上加盖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对前述购车款提供担保。该笔担保涉及金额3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4%。但公司未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及盖章审批程序,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后由于宏昌达公司无法支付该笔购车款,北奔汽车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恒通股份列为被告,要求恒通股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恒通股份已于2023年2月13日披露关于该笔担保已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恒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自愿承担潜在的赔偿责任。
综上,恒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绕开公司内控体系主导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此前所作承诺。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振东予以监管警示。
恒通股份位于烟台龙口,公司于2015年上市,由烟台当地龙头民营企业南山集团控股,是一家集LNG贸易、加气站经营、运输、无车承运平台、汽车租赁、维修、驾驶员培训、吊装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物流企业,现布局清洁能源、物流、港口三大业务。
2023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04亿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1.26万元,同比增长133.32%。公司表示,裕龙石化产业园区进入建设后期,大件设备的港口货物装卸量增加,裕龙港务码头收入显著增加,成为公司本期主要业绩增长点。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