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缴费基数差额下周起调整
商报济南消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济南市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将于9月18日启动,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均自该日起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补退,并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1-7月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是用的暂行标准(下限4378元、上限21888元),所以,现在需要对1-7月社保费差额进行调整。
单位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378元、高于21207元的,社保部门批量自动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9月份还未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9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9月已经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10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今年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在4378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差额部分退费业务均由原缴费单位代办退费。
缴费基数调整后的补退明细,参保单位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信息查询-社会保险-查询调整基数申报明细”功能进行查询。录入2023年度起止年月,点击查询后使用鼠标右键导出查看。
今年1-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已缴费且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的,于9月18日后,通过税务部门补缴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灵活就业社保费缴纳”页面中“特殊缴费”功能,查询、核对补差单据,自助完成缴费。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1-7月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是用的暂行标准(下限4378元、上限21888元),所以,现在需要对1-7月社保费差额进行调整。
单位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4378元、高于21207元的,社保部门批量自动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9月份还未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9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9月已经完成应收核定的单位,补退差额在10月的应收核定缴费额中予以冲抵。今年1-7月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在4378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差额部分退费业务均由原缴费单位代办退费。
缴费基数调整后的补退明细,参保单位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通过“信息查询-社会保险-查询调整基数申报明细”功能进行查询。录入2023年度起止年月,点击查询后使用鼠标右键导出查看。
今年1-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已缴费且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的,于9月18日后,通过税务部门补缴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灵活就业社保费缴纳”页面中“特殊缴费”功能,查询、核对补差单据,自助完成缴费。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