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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交通事故 实为冤家“复仇”

        商报济南消息 一辆电动车突然冲向对面的汽车,发生事故后,电动车驾驶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警……这一气呵成的操作究竟是为何?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城区大队大桥中队事故处理民警张明接到一起警情:在坝子村路口,一辆SUV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报警人称SUV驾驶人酒驾。接到警情后,张明立即赶往现场。
  
  汽车驾驶人苌某见到民警后,赶忙上前诉说他的“冤情”:不是我撞电动车,是对方故意撞我。民警询问苌某是否酒驾时,苌某承认喝了酒。原来,事故双方当事人是“熟人”,并存在个人纠纷。电动车驾驶人看到苌某在酒店里喝酒,便在路边等候,待苌某酒后驾车经过时,撞向苌某所驾驶车辆,随后便报警举报苌某酒驾。
  
  据苌某称,当时自己正在驾车,突然看到电动车向自己疾驶而来,立即采取制动措施,但还是撞到了一起,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民警对驾驶人苌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领苌某到医院进行抽血,对其血液酒精含量做进一步检测。
  
  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确实存在故意骑车撞击汽车的行为,因此,本案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随后民警将这起案件移交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对于苌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据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结果给予处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