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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泥厂国有土地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确定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山东水泥厂国有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山东水泥厂属于高耗能和高排放企业,为推进中央活力区项目建设,同时响应山东省、济南市关于做好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环境和资源保护,全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产业集聚、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活力之城,对山东水泥厂国有土地征收项目进行征收冻结。

  根据征收冻结通告,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规划凤凰山,西至重汽路,南至陡沟河,北至济微路,具体地址包括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镇党东村东山东水泥厂。冻结期限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房屋的析产和过户;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