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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乡镇卫生院需至少配置1名中医医师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推动服务重心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充实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持续保持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实现“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并对中医药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区域医疗卫生规划、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统筹对口支援、名医基层工作站(室)、“业务院长”选派、医务人员到一线服务等资源,通过开设专科门诊、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病例讨论、远程会诊等方式,推动人才、技术、管理下沉,提高乡镇卫生院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做好村级派驻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选派至少1名临床(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并根据需要安排护理人员开展派驻服务。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