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刷好评被判合同无效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因出现技术问题未完成对方交代的刷好评工作,对方以此为由拒绝返还其支付的服务费及购买设备的费用。
去年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双方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直播的培训指导及全部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服务费26000元。但原告在操作过程中却发现在直播平台上出现被告并未在签订合同前及签订合同时告知的事项,导致原告无法正常运作。
原告表示,被告公司发送软件教授其如何在网络平台向主播及平台提供虚假的数据支持即让平台的浏览人通过这些虚假数据认为主播所销售的货物非常好;在主播的直播平台陈述虚假的评论,让浏览者误认为主播所代售的商品各方面都非常好;除了点赞之外,还教原告如何处理平台不好的评论。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涉案软件、技术服务合同的目的是被告为教授原告在平台向主播及平台提供虚假的数据提供服务支持及答疑服务,误导平台的浏览者认为主播所代售的商品非常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扰乱了市场秩序,故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确认涉案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合同无效,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服务费26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去年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双方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直播的培训指导及全部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服务费26000元。但原告在操作过程中却发现在直播平台上出现被告并未在签订合同前及签订合同时告知的事项,导致原告无法正常运作。
原告表示,被告公司发送软件教授其如何在网络平台向主播及平台提供虚假的数据支持即让平台的浏览人通过这些虚假数据认为主播所销售的货物非常好;在主播的直播平台陈述虚假的评论,让浏览者误认为主播所代售的商品各方面都非常好;除了点赞之外,还教原告如何处理平台不好的评论。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涉案软件、技术服务合同的目的是被告为教授原告在平台向主播及平台提供虚假的数据提供服务支持及答疑服务,误导平台的浏览者认为主播所代售的商品非常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扰乱了市场秩序,故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确认涉案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合同无效,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服务费26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