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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非文体单位需公开承诺禁用童工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转发<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明确非文艺、体育单位,需公开承诺工作场所禁止使用童工。

  根据参考文本内容,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发现,非文艺、体育单位,需公开承诺工作场所禁止使用童工。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录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不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不以勤工俭学、实习、教学实践、职业技能培训为名,安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性劳动;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

  如果有单位招用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依法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同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安排未成年工健康检查,填写《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承担健康检查等产生的费用;依法合理安排未成年工工作岗位。

  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和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事劳动。且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