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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百吨王”,拒绝“大祸”车

我省交警严厉打击大货车违法运输行为
公安查获“百吨王”(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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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货运车辆。近期,省内各驻地交警严厉打击大货车违法运输行为,查获多辆“百吨王”超载车辆。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故意遮挡号牌企图蒙混过关

  近日,滨州交警在国道205处查获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蹊跷的是,驾驶人谷某表示,自己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根据多年路查经验判断,驾驶人可能存在无证驾驶行为,遂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谷某不仅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其驾驶的这辆车还涉嫌伪造、变造号牌。民警对该车过磅称重显示,该车核载49吨,实载172.66吨,属于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驾驶人谷某涉嫌实施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罚款6000元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距离谷某被查仅仅过了半个小时,又有一辆超载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该处被查。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9吨,实载143.72吨。司机徐某受到罚款2000元和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与上述两位司机相似,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王某在经过滨州时,也因超载与故意遮挡号牌被交警当场查获。经过现场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9吨,实载123.4吨,属于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对驾驶人王某故意遮挡号牌行为给予罚款2200元和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部分货物进行卸载转运,消除违法隐患。

  团伙作案跨省超载被“团灭”

  近日,聊城高唐交警一举查获4辆满载钢卷的“百吨王”超载大货车,4辆货车车厢内均装满了钢卷,超限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其中一辆车货限重49吨的大货车检测总重竟然达到了惊人的177.53吨,超限262.30%。

  经调查,4辆“百吨王”的驾驶员为规避交警查处,特意选择在中午时间出行,没想到还是被错时执法的交警查获了。在充分调查取证后,执法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和记分处理并严格依法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强力震慑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有效消除肇事肇祸风险。

  近期,滨州交警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在511省道沿线停车场、饭店等场所进行了摸排,经排查发现在快餐店、小旅店有吊车在吊卸铁卷,存在较大嫌疑。

  民警调取停车场监控发现,视频中清晰记录了车辆装卸铁卷的全过程。由于车主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专挑公安机关下班或者交换班空当时间进行转运,于是民警兵分两组,全部着便装潜伏在停车场附近蹲守,经过两天两夜的坚守,终于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当民警爬上车厢检查时,发现车厢里满满装了5卷铁卷。经过磅称重,三辆车总重均超过160余吨,超过核载质量100%以上。

  原来,该停车场为个人租赁,大货车从外省将单卷拉至无棣并存放至停车场,待售出后再联系车辆将铁卷拉走,为了节省经费,每辆车都冒着超载的危险装满才发车。随后,交警对装载“百吨王”铁卷的两处窝点进行了清理,现场查获吊车两台、铁卷20余卷,并将两处窝点的提供人、吊车驾驶员等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俩超载车高速闯卡凌晨落网

  近期,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接到收费站通报,两台货车采取首尾紧随的方式冲关闯卡逃离。执法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货运公共平台查询闯卡车轨迹,并立即赶至现场。

  货运公共平台显示两台车的北斗定位终端均不在线,无法实时定位。为了快速掌握车辆行踪,工作人员全面筛查收费站的通报信息,查询到其中一辆货车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在收费站附近一陶瓷原料厂长时间停留。确定位置后,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于凌晨4点找到了这两台涉案车辆。经称重检测,其中一辆货车总重111.1吨,超限率126.7%;另一辆总重118.08吨,超限率140.9%。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是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货车若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会迅速下降,极易引发刹车失灵、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不仅损坏公路和桥梁设施,还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今年以来,随着市场回暖和经济复苏,各行业的物流需求旺盛,国省干道货物运输车辆日益增多,少数货车司机为了节约运输成本,抱着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尤其在市际交界地带,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乱象有所抬头,这给沿线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公安机关发挥执法联动机制作用、加强重点区域执法、加强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严把非法改装源头关、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常态化开展治超领域“扫黑除恶”等手段,重点查处三轴以上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从聚焦路面执法、货物源头治理、科技治超多个环节全面发力,及时公布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营造平安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