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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司法局

以高质量党建赋能 奋力谱写发展新篇

槐荫区司法局召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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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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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济南市槐荫区司法局坚持系统思维,持续深化创新,强化党建引领,以统筹全面依法治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主要职责,聚焦提升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社区矫正、基层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六项重点工作,以务实举措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行稳致远。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杨子葶 通讯员 刘继淘 李正茂

  坚持党建引领
  全力构建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槐荫区司法局坚持“守正为本、革故为先、鼎新为要”原则,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构建“12345”党建工作新格局,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锻造过硬队伍。

  槐荫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急难险重任务和服务群众中践行党的性质宗旨。同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和“我来讲党务”活动;严格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责任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我们通过突出四项措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突出‘教学’,让党员在理论上强起来;突出‘德育’,让党员在德行上高起来;突出‘监管’,在纪律上严起来;突出‘情理’,在关心上多起来。”槐荫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认真履行四项工作职责
  倾力推动工作新发展

  今年以来,槐荫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区“项目突破年”工作要求,坚持守正创新,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

  据了解,槐荫区司法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学法、述法、督法、考法、用法”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槐荫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健全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体制,编制《槐荫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机制,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履职管理机制。

  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槐荫区司法局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 充分调动和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各方资源,部署开展进企业、进商会、进机关的“法律三进”活动,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聚焦法治为民宗旨,槐荫区司法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资源,着力提高槐荫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夯实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槐荫区司法局多举措扩大公证服务供给,推动法律援助法实施,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司法所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扎实推进共建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在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槐荫区司法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原则,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励、廉政教育、作风督查四项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营造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形象。

  聚焦提升六项重点工作
  着力取得工作新突破

  贯通一条有效路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构建一个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守牢一个底线,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一个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工作提档升级;筑牢一个防线,创新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一个民生工程,擦亮温暖法援品牌……槐荫区司法局聚焦六项重点工作领域,压茬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

  为了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槐荫区司法局强化“支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放大“亮点”,打造槐荫普法特色品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按照市司法局“11345”工作体系要求,根据济南市《市、区县、街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责清单》,槐荫区在各街道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组,在各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牌子,实现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领导机制、人员队伍、工作规则”三到位。

  围绕社区矫正工作,槐荫区司法局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抓手,实现刑事执行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教育矫正科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基础保障常态化,不断创新社区矫正“槐荫模式”。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健康发展,槐荫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有关规定,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申请执业机构变更及申请注销执业证等方面严格规范,督促建立科学规范的自律自查、收案审批、档案管理等制度。此外,槐荫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定“365”工作思路,立足深化人民调解“大宣传、大培训、大调解”三大载体,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专业度、满意度”,实施“六强化六突破”工作举措,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在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方面,槐荫区司法局落实《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坚持公正、依法、便民的服务原则,实行案前评估专业化、案中跟踪区别化、案卷审查精细化、案后回访常态化、卷宗评比标准化、补贴发放透明化的“六化”措施,深入推进全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