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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发布

发生较大险情须20分钟内上报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济南印发修订后的《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根据汛情变化、暴雨、大中型河道洪水流量、城区低洼地段积水、山洪等险情、干旱严重程度以及防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4个响应级别。

  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显示,《应急预案》 适用于济南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方面,《应急预案》提出,根据汛情变化、暴雨、大中型河道洪水流量、城区低洼地段积水、山洪等险情、干旱严重程度以及防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4个响应级别。

  《应急预案》要求,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续报。发生较大和比较敏感的一般险情灾情时,所在地的区县防指以及有关市防指成员单位在发生后20分钟内电话报市防指办公室,45分钟内书面报告,详细信息报告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所在地的区县防指以及有关市防指成员单位在发生后15分钟内报市防指办公室(市防指在发生后30分钟内报省防指办公室);骨干河道重要堤防、涵闸等及大型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发生的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市防指办公室、省防指办公室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金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