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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雪压断树木砸伤路人,谁担责?

法院判决涉案树木管理人向伤者赔偿25万余元
        商报济南消息 雨雪天气出行,不仅要注意来往车辆安全,还要尽量避免走在大树下,以免树木折断砸伤自己。如果不幸被路旁折断的树木砸伤,谁来为此承担责任?近日,济南槐荫区法院刘梅法官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2年1月22日下午,孟某到超市购物后行走在回家途中,突然被人行道上大雪压断的树枝砸伤,当日路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颈椎骨折等,后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康复。孟某因与涉案树木管理人就受伤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故将涉案树木管理人、某保险公司诉至槐荫区法院,请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万元。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涉案树木管理人应否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林木折断系因大雪造成,面对恶劣天气,且在政府部门已经提前作出预警通知,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做好积雪及压倒树木清理工作的情况下,涉案树木管理人对大雪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是可以预知,并能通过及时清扫积雪、排查风险减少事故发生。涉案树木管理人作为涉案林木的管理者和养护者,不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故其应对孟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孟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政府部门通知及预警后,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仍冒雪出行,被林木砸伤,亦存在过错,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减轻涉案树木管理人的责任。关于某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责任。虽然涉案树木管理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但本案系健康权纠纷,某保险公司与涉案树木管理人之间的保险合同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故孟某要求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经过核定各项损失,槐荫法院依法判决涉案树木管理人向孟某赔偿25万余元; 驳回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涉案树木管理人不服判决,上诉至济南中院,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