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他人是否侵犯名誉权
商报济南消息 发现他人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警,反被他人起诉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近日,济南章丘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自去年起,某小区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发现业主王某多次私接公用电线,屡次制止无效,物业公司遂以王某多次盗电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公安机关认为该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而王某则认为物业公司的报案行为给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认可其曾多次私接电线,且因此与物业人员发生过争议。物业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基本事实基础,并无不当。至于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由国家法定机关进行侦查、裁判,而不能要求作为报案人的物业公司在报案时就能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合法的举报值得鼓励和提倡。物业公司的报警行为不具备主观过错、不具有违法性,所以,物业公司的行为不符合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自去年起,某小区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发现业主王某多次私接公用电线,屡次制止无效,物业公司遂以王某多次盗电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公安机关认为该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而王某则认为物业公司的报案行为给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某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认可其曾多次私接电线,且因此与物业人员发生过争议。物业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基本事实基础,并无不当。至于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由国家法定机关进行侦查、裁判,而不能要求作为报案人的物业公司在报案时就能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合法的举报值得鼓励和提倡。物业公司的报警行为不具备主观过错、不具有违法性,所以,物业公司的行为不符合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