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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被擒踹民警

一男子为爱犬袭警获刑
        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保护”家养狗而袭警的案件。

  家住济南市天桥区的秦风(化名)饲养了一只蝴蝶犬,去年冬天秦风出门遛犬,认为狗体型较小,秦风没有牵绳。恰遇派出所民警与分局犬只管理科联合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秦风便将爱犬抱起。民警上前查验犬证,使用仪器未检测出办证信息,民警向秦风表示需要将其和犬只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这一举动让秦风瞬间不淡定了。秦风将爱犬放在地上,企图让其逃离“抓捕”,民警立即使用网兜捕住,秦风随即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并大声呼喊“警察打人了!”他的大声呼叫引来周围群众纷纷注目,围观。秦风的妻子、母亲听见动静也下楼赶到围观现场。民警向秦风及其家人耐心解释“你家狗没有办证,补证的话得去所里办,这里没有设备……”秦风一家却不听劝告,秦风继续躺在地上与民警僵持。民警见状只好强行将秦风抬上警车,秦风剧烈挣扎,多次踢踹民警身体,致辅警赵左小腿、左手受伤,保安面部擦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当日,派出所民警以涉嫌袭警罪将秦风抓获。

  天桥法院认为,被告人秦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袭警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袭警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秦风认罪认罚,且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规定,被告人秦风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