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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手机变“模型机”,责任谁负?

快递贵重物品应当注意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痕
        商报济南消息 如今,快递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在日益增多。近日,济南市长清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快递运输途中“调包”案件,依法判决快递营运商赔偿客户货物损失10949元及快递费23元。

  小张在长清区大学城开了一家二手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回收、维修、零售店铺。2022年5月,买家通过网络购买苹果手机两台,价格分别为4850元和6099元,约定货到付款。接到订单后,小张通过某快递公司向买家邮寄了手机,并委托某快递公司代为收取货款。

  然而,快递到达后,买家打开包装验货,发现快递内并非真机,而是“模型机”,买家遂拒收。小张得知情况后,怀疑快递公司将其包裹“调包”,因此拒收退件,并多次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索赔,快递公司对“调包”一事不认可,不同意按货款赔偿,最多赔偿1500元。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小张遂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所涉合同标的物为苹果手机,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且快递公司接受了原告委托收款的服务,因此快递公司作为专业的快递营运商,其首先应当在揽件时,对标的货物进行检视,以确认所收货物与托运人的描述是否一致,货物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或瑕疵,其未尽到检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快递公司作为专业的快递营运商应举证证明其在揽件之后,在分拣、运输、派件等各个物流环节均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快递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因此应当对案涉标的货物的“调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小张货物损失10949元及快递费23元。

  承办法官表示,对于快递公司而言,快递员上门揽件的时候,尤其是对一些贵重物品,应当尽到检视义务并通过拍照、录像等留痕,以确保收取的货物与发件人的描述一致以及货物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存在瑕疵等,以免发生本案类似情形,无法举证。快递公司作为专业运营商,应当确保快递在分拣、运输、派件等各个物流环节均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并能够举证证明尽到了上述义务,否则遇到包裹丢失、调包、窜货等情况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发件人而言,尤其是在邮寄贵重物品时,交邮时也应当注意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痕,以防止万一发生包裹丢失、被调包、换货等情形时无法举证的风险。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