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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建设

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3月31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自今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进行解读。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会上获悉,规定主要包括立法原则、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现代水网建设、重点领域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内容,以“小切口”立法形式,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多水源优化配置,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金立红

  保证多水源优化配置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会上获悉,《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明确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应当服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要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遵循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的原则,用足再生水,控采地下水,促进多水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关于水资源优化配置。明确规定“水资源配置应当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原则,统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水、非常规水等各类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关于农业节水。明确规定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节水设施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选育低耗水、高耐旱农作物”等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措施。同时,依据黄河保护法,作出“禁止取用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的规定。关于城乡节水。对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乡老旧供水设施和管网改造,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严格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作出规定。对公共供水单位加强供水设施维护、改造,确保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标准方面作出规定,并明确超过国家标准部分不得计入供水定价成本。

  建立以奖促节机制

  制度的保障是节约集约水资源的重要保障,提高企业和市民的节水意识,也是全面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必要条件。“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济南市城乡水务局二级巡视员赵承忠介绍,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
  
  据了解,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财政局已联合印发《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建立以奖促节机制,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单位进行奖励,分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和节水型灌区3个类别,最高奖励10万元,激发济南市节水内生动力,推动各领域各行业深度实施节水控水。下一步,济南将逐步完善涵盖公共机构、企业、社区、灌区等各类用水主体的节水奖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兑付力度,养成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调动全社会节水积极性,确保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激励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济南市属于严重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赵承忠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需要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用水监管,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在优化水资源配置方面,济南将统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水、非常规水等各类水资源,通过建设水源工程、连通工程,提高全市水资源配置能力。当地地表水、地下水主要为城市供水和农业灌溉提供水源,再生水主要用于工矿企业回用和水生态环境改善。黄河水、长江水通过玉清湖、鹊山、东湖等水库调蓄后,为玉清、鹊华、东湖、大桥等水厂提供原水,满足城市生活用水需求。黄河水通过各引黄口门为农业灌溉提供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