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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放火焚烧林地只为泄私愤

长清一男子获刑两年
        商报济南消息 秦风和齐刚同在济南市长清区某镇承包土地种植苗木,两人因为承包林地地界问题产生纠纷,经多次沟通未果。2022年10月20日晚八点左右,齐刚晚饭喝了不少酒,关于秦风“越界”问题,越想越生气,借着酒劲再次和秦风理论,仍然未达成一致意见。在酒精的作用下,齐刚再也压不住怒火,竟然来到秦风承包的林地点火泄愤。
  
  深秋时节,枯枝落叶一点就燃,火势快速蔓延,很快失去控制,本来只是想给秦风点“颜色”看看,没想到导致秦风林地内一千多棵法桐、白皮松、白蜡树等不同程度被烧伤、烧毁,直接经济损失将近八万元。
  
  事发后,秦风报警,民警调取林地周边监控后发现,案发前后齐刚频繁进出林地。民警第一时间找到齐刚谈话,齐刚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向民警交代事情经过,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秦风经济损失。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齐刚赔偿秦风经济损失1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齐刚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其具有自首、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判处齐刚有期徒刑二年,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齐刚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判处齐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酒后纵火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让自己落个民责刑责两担的下场。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冷处理”,切不可冲动行事,更不能酒后滋事、以身试法,若不然换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