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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 烟台临沂成功入选

        商报消息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等4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一批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我省烟台、临沂两市成功入选。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在17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重点工程,要求选择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2021年12月,《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印发;2022年,按照该实施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等组织专家开展2022年试点评审,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据介绍,试点城市主要承担合理规划布局,合理安排相关建设改造项目;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完善再生水调配体系;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加强监测监管,保障再生水利用安全等试点任务。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