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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3年3月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借款人孙凤余于2008年8月23日在兰山农商行大岭支行贷款一笔,借款金额20万元,期限6个月,2009年2月19日到期,由邵群、王统珂、王绪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用途借新还旧,截止至调查日结欠贷款本金10.280671万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信用社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2号,联系电话0539-8228929。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韦屯支行,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七路与育才路交汇处西南角,联系电话0539-8016636。监督电话:0539-8079360。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特此公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