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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路段试点扫码举报

济南交警上线小程序鼓励全民拍违停

        商报济南消息 违法停车现象既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也破坏城市形象。16日上午,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推出“静态秩序治理公众参与平台”(以下简称“公众参与平台”),集全社会之力,共同监督和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环境,推动停车秩序共管共治,促进文明停车习惯养成。

  “此次推出的‘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功能,仅适用于静态秩序严管路段,也是违法停车较为集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路段。目前在前期公示的100条禁停道路中选择了12个路段作为试点。”济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松介绍,“对群众通过该平台上报的违法行为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逐一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上传至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注意到,12个路段涉及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6区,每个辖区各有两条主干道。在经十路玉函路,记者看到该路段的违停上报二维码位于电力医院附近,扫码后,首次使用需要先填写个人资料,再进入举报页面。举报时,需要写明违停地点并拍摄三张违停车辆的照片,三张照片分别在车辆后方、车辆侧面及车辆前方拍摄,前后照片均应清晰看清车牌号码。

  “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路段二维码对违法停车即时发现、即时拍照上报。”林松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者只能在二维码标志规定的道路范围内实时上传有关资料,不得用其他路段上的违停线索虚构违法事实或者恶意举报。”

  “使用‘公众参与平台’扫码上报的内容仅限机动车在试点路段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线索,具体包括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施划有停车泊位以外的地点违法停车。在停车场内或非道路区域内停车不宜被认定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处副处长郭倩介绍,“另外,扫码上报违停线索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状况,特别在光线条件不好情况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安全。”

  “鼓励公众参与违法停车举报,目的不是处罚,而是要通过‘社会监督’这双无处不在的眼睛来促进全社会文明停车习惯的养成。”林松表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舒

  济南部分静态秩序严管路段

  历下区

  历山路(经十路至文化东路段)
  解放路(黑虎泉北路至历山路段)

  市中区

  经十路(玉函路至民生大街段)
  纬二路(经四路至经七路段)

  槐荫区

  经一路(纬五路至纬十二路段)
  经六路(纬十二路至二环西路段)

  天桥区

  济泺路(北园大街至师范路段)
  明湖西路(纬一路至前陈家楼段)

  历城区

  华龙路(七里河路至二环东路段)
  华信路(华龙路至华能路段)

  高新区
  新泺大街(奥体中路至凤凰路段)
  颖秀路(花园东路至舜华东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