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李荣凯:
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寻找涉诉矛盾“最优解”
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李荣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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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 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重点工作中提到,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规范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多层次开展全民普法。1月14日,省政协委员、济南市市中区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正荣凯法律服务所主任李荣凯接受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带来的提案就聚焦涉诉矛盾调解,就完善涉诉矛盾化解机制提出建议。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实现纠纷非诉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多元化化解的好方法。人民调解制度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石。”李荣凯委员说,山东目前共有8万多个调解组织,26万名人民调解员,占全国的近十分之一。近年来,广大人民调解员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家庭婚姻纠纷调解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随着民事纠纷数量急剧增长,诉前调解作为法律制度的创新,成为法律诉讼前的有效补充,对于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李荣凯说。
“基层实践中,当事人在网上操作立案系统时,没有可以选择不进行调解的选项,也不存在该确认书的可填写内容,案件直接会进入诉前调解的程序。”李荣凯表示,诉前调解应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诉讼程序及风险,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解决纠纷方式,严禁不经当事人同意将所有的民事纠纷以“民调”案号强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此外,应改善网上立案系统,加入可选择是否调解的选项。
针对诉前调解在进入调解阶段后不会被告知的情况,李荣凯建议,诉前调解期限为30日,超过30日未达成调解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登记立案,不得以调解为由拖延审判期限。该期限应在立案时作为必要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监督。
李荣凯指出,涉诉矛盾的调解,对调解员的个人专业素养要求较高。对此他认为应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各级法院应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加强职前理论灌输,完善职后业务培训,建立奖惩制度。”
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规范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的要求,常年深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李荣凯也有着自己的建议。“尽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到村庄,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购律师事务所为村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但仍存在电话难接通、应答慢等问题。”李荣凯坦言,应该扩宽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
“乡村不同于城市,其经济水平差、交通不便,村民的法律需求也比较杂乱。这些情况决定了乡村的涉诉矛盾化解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李荣凯建议引入互联网思维建立共享统一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轮值坐班,随时接受村民通过电话、电脑、专用终端所提出的问题咨询。”
他还建议,可以通过“专业分工+数据库”的方式提升咨询答复质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的方式实现服务集约化,大幅降低成本。通过在线方式实现即时沟通,律师减少到达村庄现场次数。在优化服务质量的同时减少非必要运营成本。”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金立红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实现纠纷非诉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多元化化解的好方法。人民调解制度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石。”李荣凯委员说,山东目前共有8万多个调解组织,26万名人民调解员,占全国的近十分之一。近年来,广大人民调解员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家庭婚姻纠纷调解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随着民事纠纷数量急剧增长,诉前调解作为法律制度的创新,成为法律诉讼前的有效补充,对于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李荣凯说。
“基层实践中,当事人在网上操作立案系统时,没有可以选择不进行调解的选项,也不存在该确认书的可填写内容,案件直接会进入诉前调解的程序。”李荣凯表示,诉前调解应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诉讼程序及风险,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解决纠纷方式,严禁不经当事人同意将所有的民事纠纷以“民调”案号强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此外,应改善网上立案系统,加入可选择是否调解的选项。
针对诉前调解在进入调解阶段后不会被告知的情况,李荣凯建议,诉前调解期限为30日,超过30日未达成调解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应当登记立案,不得以调解为由拖延审判期限。该期限应在立案时作为必要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接受当事人监督。
李荣凯指出,涉诉矛盾的调解,对调解员的个人专业素养要求较高。对此他认为应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各级法院应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加强职前理论灌输,完善职后业务培训,建立奖惩制度。”
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规范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的要求,常年深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李荣凯也有着自己的建议。“尽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到村庄,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购律师事务所为村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但仍存在电话难接通、应答慢等问题。”李荣凯坦言,应该扩宽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渠道。
“乡村不同于城市,其经济水平差、交通不便,村民的法律需求也比较杂乱。这些情况决定了乡村的涉诉矛盾化解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李荣凯建议引入互联网思维建立共享统一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轮值坐班,随时接受村民通过电话、电脑、专用终端所提出的问题咨询。”
他还建议,可以通过“专业分工+数据库”的方式提升咨询答复质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的方式实现服务集约化,大幅降低成本。通过在线方式实现即时沟通,律师减少到达村庄现场次数。在优化服务质量的同时减少非必要运营成本。”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金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