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小学9日起陆续放寒假
原则上2月6日开学 因疫临时调整将提前通知
商报济南消息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寒假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寒假结束时间原则上为2月5日(正月十五),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
《通知》明确寒假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高中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腊月廿五),寒假结束时间原则上为2月5日(正月十五),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有临时调整的,须经各区县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通知学生及家长。
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科学设计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严禁教师没有针对性地直接利用现成的材料布置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有民族班等假期留校学生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感受到“寒尽春生,冷暖同行”。24小时学生心理关爱热线(87-525-525)“放假不打烊”,广大师生家长遇到心理困惑,可第一时间拨打求助。
同时,济南市教育局将持续优化假期线上课后服务。“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smartedu.cn/)、“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rrt.jndjg.cn/)、“济南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www.jnjyzy.com)和“济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http://124.128.226.217:8086/bzb_platform/)等平台不间断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供学生免费使用。持续开展“济南名师线上‘泉课行’”活动,以名师微课、学法指导、线上释疑、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公益、便捷、有效的学习帮助和“空中课堂”延伸版教育服务。
另外,《通知》强调,各区县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严守办学规范,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辅导培训班。按照全市防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仍然暂停开展线下培训。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
《通知》明确寒假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高中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腊月廿五),寒假结束时间原则上为2月5日(正月十五),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有临时调整的,须经各区县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通知学生及家长。
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科学设计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严禁教师没有针对性地直接利用现成的材料布置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有民族班等假期留校学生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感受到“寒尽春生,冷暖同行”。24小时学生心理关爱热线(87-525-525)“放假不打烊”,广大师生家长遇到心理困惑,可第一时间拨打求助。
同时,济南市教育局将持续优化假期线上课后服务。“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smartedu.cn/)、“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rrt.jndjg.cn/)、“济南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www.jnjyzy.com)和“济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http://124.128.226.217:8086/bzb_platform/)等平台不间断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供学生免费使用。持续开展“济南名师线上‘泉课行’”活动,以名师微课、学法指导、线上释疑、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公益、便捷、有效的学习帮助和“空中课堂”延伸版教育服务。
另外,《通知》强调,各区县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严守办学规范,不得强制学生统一到校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辅导培训班。按照全市防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仍然暂停开展线下培训。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张雯雯